
2025年6月24日,青岛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廖建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泰发〔2025〕2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廖建军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由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任命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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